湖北省襄樊市襄州区出台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

访问次数: 1767                        发布时间:2010-12-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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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进一步规范机构编制工作的行政行为,使机构编制管理工作有法可依,有章可偱。近日,湖北省襄樊市襄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出台了《襄州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工作规则》。规则明确了区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的主要任务,规定了人员流动的审批程序和办法。

  一是凡区直国家机关和具有行政职能事业单位调进的一般工作人员,经区编办调查论证后,提交编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由区编委主任审批。凡党群部门调进人员,由区委组织部提出意见,经区编办调查论证后,提交编委主任办公会议集体研究决定。

  二是从企业调入事业单位或自收自支、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调入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人员,原则上实行冻结。

  三是凡区直国家机关向事业单位流动的人员,经编办核实后,提交编办主任办公会议研究决定,由编办主任审批。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