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区城乡养老险3月可办

访问次数: 969                        发布时间:2012-0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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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缴费百元 月领养老金84

合肥市区城乡养老险3月可办 5月发放养老金连发5个月

 

“只要年满16周岁,户籍在合肥市区,没有参加城镇职工养老险,都可参加城乡养老险。”在日前举行的合肥市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宣传活动中,合肥市人社局局长朱正跃透露了该市城乡养老险最新进展,3月起,市区城乡居民将可办理参保手续,按计划,5月起,将开始发放养老保险金,首批发放5个月的基础养老金,总计350元。

  【动态】

  月领养老金最多可达294

  从3月起,合肥市区将正式启动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朱正跃介绍,参保人员在规定的缴费期内(每年的11~6月30),按选定的缴费档次标准进行缴费,足额存入经办机构发给的《合肥市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存折》中,由银行进行代扣。

  目前,合肥市正给参保者发放缴费存折。按计划,到今年底前,合肥养老保险将实现全市全覆盖。目前,包河区、庐阳区试点已经启动,其他县区的启动也正在紧锣密鼓的准备之中。

  符合条件的人员,每月可领取多少养老金?人社部门特地准备了一张“缴费明白纸”,缴费共分13个档次,参保人自主选择,按年缴费,缴费档次标准将根据经济社会发展水平适时调整。将对参保人给予缴费补贴,4个城区和3个开发区政府补贴资金标准为30~80元。

  【解读】

  1

  补缴中断缴费的允许补缴

  参保人员年龄在45~60周岁之间的,如缴费不足15年的允许补缴到15年,缴费期间中断缴费的也允许补缴,但补缴年度不享受政府补贴。

  2

  领取年满60周岁可申领

  符合待遇领取条件的参保人员,应在达到年龄(年满60周岁)前一个月携带户口本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等材料,到户口所在地村()委会办理待遇申领手续,填写《合肥市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待遇领取申请表》,领取养老金。

  3

  转迁保险关系可跨省市流动

  参保人员参保后,如果需跨省、市、县流动,可以将保险关系转入迁入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经办机构。迁入地尚未开展养老保险的,个人账户予以保留,待迁入地开展养老保险时,再办理转出手续,转出者只转出本人个人账户部分。参保人员关系转入合肥,须持户籍关系转移证明、身份证原件等有关材料,到转入地村()委会提出申请,办理相关手续。不过,参保人员达到待遇领取年龄,养老保险关系将不再转移。(龚宇卿、陈酿)

 

    信息来源:安徽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