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有效解决当前一些部门和单位存在的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人员混编混岗、出入编手续办理不及时、人员信息调整滞后等问题,年初以来,江苏南通通州区编办以制度建设为抓手,切实提升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水平。
一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月度会审和通报制。建立组织、机构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当月人员数据及时告知、信息资源互通共享、部门联手协同管理的工作机制。每月月初,由区编办会同组织、人社部门对全区机关事业单位上月的人员变化情况进行联合会审,并相互通报有关数据。区编办根据信息收集情况,安排专人及时更新管理台帐,为各部门和单位换发《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证》。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公示制。要求各部门和单位每半年将本单位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单位进行公示。公示内容包括:单位名称、主要职责、内设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员名单、监督举报电话等。机构性质、编制员额、经费形式、人员情况发生变化时,应及时调整机构编制实名制数据库,并将变动的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本单位进行公示。
三是建立编制使用计划年度申报制和用编计划月度审批制。年度编制使用计划每年申报一次。各部门根据编制及现有人员、人员需求等基本情况拟订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并填写《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申报表》,报送至区编办。区编办根据申报情况,分类梳理、汇总、调研,形成建议意见,报区编委审定,确定各部门及其所属事业单位的年度编制使用计划。相关部门和单位在确定的年度编制使用计划内统筹安排,并报区编办审批,区编办每月第四个星期的星期五定期审批用编计划。
四是建立部门联动督查、评估和管理机制。组织、编制、财政、人社等部门各司其职,加强监管。组织、人社部门按照核准的用编计划和领导职数招录(聘)用、调整人员和配备领导干部;财政部门按照编制使用情况核定预算、核拨经费。凡不按规定、不按程序使用编制的,机构编制部门不予办理编制使用和实名制变更登记手续,组织、人社部门不予办理人员调整、工资核定和社会保险等手续,财政部门不予核拨经费,形成协调联动、齐抓共管的局面。机构编制部门定期对机构编制管理情况进行评估和考核。评估和考核结果作为增减编制和调整编制结构的重要依据。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