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编办四措并举确保“财政供养的人员只减不增”

访问次数: 2378                        发布时间:2013-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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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宁波市编办通过建立两项制度、加强两个力度,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确保实现李克强总理提出的本届政府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总体目标。

  一是建立事业编制总量控制和储备制度。在总量控制机构编制数额的基础上,盘活用好存量,对于职能减少、弱化、甚至消失的事业单位及时收回编制,纳入编制储备管理,实现机构编制资源效能最大化。

  二是建立机构编制事项预报制度。实行集中申报,要求各单位下一年度的机构设置调整、人员编制核增、领导职数核增等事项,需要在年初集中向编办进行预报,对于年初未向编办申报增人计划的单位,一律不得新增加人员。

  三是积极加强信息化管理力度。研发运行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等部门协同办公的实名制信息管理系统,进一步健全与组织、人社、财政部门四位一体实名制联席会议制度,对人员编制情况进行实时、动态核对,严格控制吃空饷等违纪违规行为,切实加强实名制管理的科学性与精细化。

  四是积极加强监督检查力度。建立机构编制效益追踪制度,加大对新增机构、职数、编制使用效益进行追踪管理和考核,对于机构编制使用效益低、未能发挥机构编制资源最大化的单位,将给予批评指正或将核减、收回相应机构编制。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