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海门市编办三项措施科学划分复合型事业单位类别

访问次数: 1162                        发布时间:2013-09-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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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合型事业单位是指在行政、公益服务、生产经营中兼有两种或两种以上职能,或兼有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特征的事业单位。本轮事业单位改革明确要求事业单位准确归类,换句话说,兼有不同性质职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在改革后将不复存在。复合型事业单位情况复杂,分类改革难度大,海门市编办高度重视,配备专门力量,严格把握标准,科学合理划分复合型事业单位类别。

首先,做好分析,认真梳理。海门市编办对全市各级各类事业单位的职责任务、机构设置、社会保障及目前单位的运转状况和今后发展趋势等情况进行统计和分析,初步筛选出兼有不同性质职能的复合型事业单位,明确工作重心。

其次,深入调研,加强沟通。海门市编办人员深入交通、城建、水利等系统对全市复合型事业单位进行专题调研,通过部门汇报、座谈讨论、实地察看等方式收集复合型事业单位基本情况以及分类改革中可能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同时对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工作做了详细解释,引导主管部门和事业单位广大干部职工积极参与改革、支持改革,确保改革人员和社会全面稳定,为科学、稳妥划分事业单位类别奠定基础。

再次,把握政策,科学划分。按照就主不就辅的原则,根据主要职责确定类别。对既承担行政职能又从事公益服务的事业单位,按照政事分开的原则,将行政职能划归相关的行政机构,职能调整后,重新明确职责划分类别,工作任务不足的予以撤销或并入其他事业单位。对既从事公益服务又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单位,按照事企分开的原则,将其承担的经营职能进行剥离,然后再分类。对兼有公益一类和公益二类特征的事业单位,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结合实际和发展方向确定类别。(江苏海门市编办 陈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