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各地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

访问次数: 766                        发布时间:2013-12-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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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增强法治文化的渗透力和传播力,从2014年起,我省将实施法治文化四入行动,即著名景区嵌入行动、繁华街区融入行动、乡镇村庄纳入行动、建 制小区注入行动。预计到2014年底,全省现有5A级旅游景区、三分之一以上4A级旅游景区以及各类省级以上商业活动示范街均将建有与生态融合、与环境协调、与规划统一的法治文化设施,所有行政村和自然村均将有望设置法制宣传栏等法治文化宣传推广设施。

  据了解,2012年以来,我省相继出台《大力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意见》《进一步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全省各地应声而动,在普法中突出文化先行,法润心田。淮南市组织实施了“1+X”法治动漫建设工程,从《淮南子》中摘录出先贤的启蒙法治思想,与现代的法治精神进行有机对接,挖掘现代法治的文化渊源,形成了《淮南子与法治精神》系列动漫作品;蚌埠市怀远县和禹山区,几十支花鼓灯法制宣传队活跃在田间地头,将农民应知 应会的法律知识及发生在群众身边的典型案例,编排成脍炙人口的花鼓灯节目,让农民朋友在欣赏家乡戏时形象化地接受法制教育;六安市对皋陶文化的研究方兴未艾,形成了一系列法治文化研究成果。(李晓群)

 

    信息来源:安徽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