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山东济宁汶上县编办制定出台了《机构编制事项考察调研及跟踪评估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进一步提高机构编制管理精细化水平,增强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办法》规定,凡涉及行政事业机构的设立、调整和撤销,职能、编制、内设机构、领导职数核定、调整等事项在提报研究前,都应对有关调整事项的必 要性和可行性进行考察调研。机构编制事项按审批程序批复后,在一定时期内应对机构编制事项的执行落实情况进行跟踪评估。跟踪评估采取自查评估和实地评估的方式进行,自查评估主要由被评估单位进行自评并向机构编制部门提交自查报告;实地评估主要通过听取单位对机构编制事项执行落实情况汇报、查阅相关资料、现 场查看、召开座谈会、个别访谈、问卷调查等形式进行。在充分利用评估结果的基础上,对评估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及时向被评估单位反馈,并做好整改落实情况的跟踪督查。对机构设置规定不严格、职责履行或业务开展不到位、运行机制不理顺的单位事项,责令在6个月之内进行整改。对需要调整或进一步明确的事项,按照机构编制事项审批程序进行调整、明确,对需要撤销的机构编制事项按规定予以撤销。
考察调研报告作为机构编制事项调整的重要参考依据,《办法》对考察调研事项、调研人员选配、工作流程、调研方法及结果运用也作出了明确规定,要 求调研评估工作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服务发展和注重实效的原则,严格落实工作责任制,严格程序,注重创新,讲求实效,实行“倒查责任”制度,严肃工作 纪律,严格廉政纪律,自觉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信息来源:中央机构编制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