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启东市编办“四从严“坚守机构编制红线

访问次数: 1988                        发布时间:2015-07-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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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是从严控制机构限额。启东市编办结合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事业单位分类改革等改革事项,加快机构、编制、职能的整合力度。特别要加大简政放权力度,从源头上控制机构编制膨胀。除国家和省有明确规定以外,严控公益类事业机构设立,确因社会发展急需增加的,优先采取挂牌或“撤一建一”的办法设立。

     二是从严控制编制总量。全市党政机关行政编制(含政法专项编制)要在中央核定的总额内,不得自定用于党政机关的编制。事业编制要严格控制在2012年底总量内,五年内只减不增。严格控制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和其他财政补助事业单位的机构编制,严格控制经费自理事业编制转为财政补助事业编制。

三是从严执行部门“三定”。严格执行市委、市政府批准的机构改革方案和“三定”规定。未经批准,任何部门和单位不得自行调整“三定”规定中关于主要职责、机构设置、人员编制和领导职数的规定。凡擅自增设机构、增加人员编制、超编配备人员和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的,要立即纠正。

四是从严管理用编程序。严格执行空编补员制度、用编计划申报制度、领导职数使用审批制度以及机构编制年度审核制度。坚持超编单位只出不进,满编单位先出后进,空编单位先批后进。从严控制使用编制,凡属政府购买服务方式能解决的岗位,不予批准使用编制;职能萎缩的单位,人员只出不进。(启东市编办  王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