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门市全面开展清理中介工作坚决破除“二政府”权力寻租

访问次数: 1829                        发布时间:2015-07-29

[字体: ]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精简审批事项规范中介服务的要求,目前,海门市陆续出台了一系列文件措施,旨在全面开展清理中介工作,坚决破除“二政府”权力寻租。

一、成立工作小组,规范中介组织管理。为维护市场经济秩序,规范中介机构从业行为,全力推进社会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涉审中介机构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海门市于今年3月份成立了市中介机构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海门市委常委、市政府常务副市长担任组长,分管安监、建设的副市长为副组长,其余涉审中介的主管部门负责人为组员,从源头上规范了中介机构的组织管理。

二、明确主体范围,厘清中介功能定位。随着社会经济的发展和新时期行政体制改革的需要,中介组织在社会生活中发挥的作用越来越大。在“市场失灵”和“政府难有作为”的领域,中介可以发挥不可替代的作用,成为社会事件处理中的重要参与力量。但有的中介扛着政府特批、部门特定、功能特殊的大旗,成为“垄断”组织的一员。因此,准确解读与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项目,明确其主体服务范围,厘清中介服务机构与行政审批机关的功能定位,对打破市场垄断,使中介服务更好的助推经济社会的发展。6月初,海门市发文要求开展行政审批中介服务项目的清理工作,确定了发经委、教育局、公安局、民政局等具有社会重要职能的部门为清理主体,并要求在项目、收费、文件等范围内进行清理,同时要求各部门对照清理内容,全面梳理本部门行政许可、行政确认和其他类服务事项的办理所涉及的文件依据等。

三、梳理职能责任,分解中介监管任务。近日,海门市政府出台了《关于加强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督管理工作的意见》,主要明晰的六大部门职责有:市编办负责牵头研究中介服务机构管理构架,市法制办负责组织中介服务项目的审核工作,市政务中心负责制定出台我市中介服务机构管理办法和信用评价管理办法,市物价局负责组织中介服务收费项目的清理和收费监管,市监管局负责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分类建立中介服务合同示范文本,市民政局协同资质管理部门做好对社会组织和行业协会的监管。同时下发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机构监管工作任务分解表,将任务类别、工作目标、内容要求、工作成果、牵头部门、实施部门、完成时限彻底细化,坚决打破中介服务的区域、部门和行业垄断,努力建立健全中介服务准入和退出机制,营造公开、公平、诚信、有序、充分竞争的中介服务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