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山东烟台栖霞市委编办以严格制度落实为抓手,推进机构编制法制化建设为目标,抓好编制管理“红线”,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机构编制法制化水平。
一、加强集中学习,增强法制意识。通过组织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机构编制管理各项规定,使机构编制法规和政策精神从领导到普通干部全知晓,从决策到工作全影响,从管理到服务全渗透,增强了广大干部遵守机构编制法规政策的自觉性。
二、加强部门联动,发挥关口作用。建立健全机构编制与纪检监察、组织、人社、审计、财政等部门相互协调配合约束机制。充分发挥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规范运转流程,互相联动。共同保障机构编制法规执行全到位,进而推动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
三、注重日常监管,树立编制权威。严格遵守机构编制审批权限和程序规定,及时更新实名制管理系统信息,确保机构编制与人员管理协调机制得到有效落实。坚持“依法行政、依法治编”的要求,经常性开展机构编制专项督查,扎实推进机构编制工作的法制化建设,维护机构编制管理的权威性和严肃性。
四、注重建章立制,加强机构编制法制水平。结合日常工作开展情况,不断对编制使用审核工作的流程进行规范和完善,进一步调整和优化限时办结、内部督查、实名制管理、绩效考核、入减编工作流程等相关制度,明确各项工作严格按照法定程序办理,进一步增强全体机关干部机构编制法制意识,努力提高全体干部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确保机构编制管理长效机制建设迈出新步伐。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