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连云港市坚持“四个从严”全面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

访问次数: 135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19-09-05

[字体: ]

    江苏连云港市按照中央关于承担行政职能事业单位改革纳入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统筹推进、同步实施的要求,坚持“四个从严”,科学谋划,统筹协调,全面完成行政类事业单位改革工作。

  一是从严梳理行政职能,做到应改尽改。对市属316家事业单位进行精心梳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等认定依据,将市本级完全、主要和部分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列为改革范畴, 将其承担的行政决策、行政监督、行政许可、行政裁决等行政职能全部划归机关;对行政执法事业单位行政职能全面清理,在交通、文旅、农业等领域推进综合执法改革。

  二是从严明确改革路径,做到量体裁衣。按照只转职能不转机构、转为部门内设机构、单独设置为行政机构、调整优化四种路径, 采取“先期沟通、一案一策、集中审核”方式,从严选择符合单位实际情况的改革路径,拟定机关“三定”统筹考虑。全市共87家事业单位列入改革范畴,改革完成后,净减少正处级单位2家、副处级单位2家、正科级单位15家,副科级单位4家,股级单位36家。

  三是从严规范机构调整,做到名实相符。为防止出现行政职能仅作表面回归,专门下发通知,明确主管部门不得再将行政权力下放给事业单位,不再新设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对剥离行政职能后的事业单位,重新梳理职责任务,加大整合力度,按“撤多建少”原则进行调整,减少机构数量;规范机构名称,事业单位不再使用“委、办、局”等称谓。

  四是从严审核县区方案,做到精准施策。多次召开会议布置县区改革任务,掌握改革推进情况,明确时间表、路线图。针对县区差异,采取一县(区)一策、逐一对接,准确把握省改革口径,从改革范畴、改革路径等方面细致沟通,确保改革稳步压茬推进。按时限完成对6个县区改革方案批复工作,并及时向江苏省委编办报备。

  通过改革,从根本上解决了政事不分问题,实现了行政职能由行政机关承担、执法职能由综合执法机构、公益职能由事业单位承担的体制,破解了政府职能体外循环的难题。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