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赤峰市以顶层设计为统领全面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访问次数: 1033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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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年初以来,内蒙古赤峰市坚持以顶层设计为统领,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和自治区深化交通运输、农牧业、生态环境保护、文化市场、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精神,以“三明确、两统一”全面推进市、县、乡三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

  一是改革总体目标明确。旨在通过深化机构改革,整合行政执法队伍,理顺执法职能,减少执法层级,夯实基层基础,提高执法效能,有效解决机构重叠、职责交叉、多头多层重复执法等问题,加快形成权责统一、权威高效、监管有力、服务优质的综合行政执法体系。

  二是不同层级改革方向明确。市级实行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实现一个部门一支队伍管执法,执法职责原则上由各行政部门内设科室集中行使、统一执法,对现有事业性质执法队伍逐步加大职能整合和人员优化力度。旗县区级继续推进部门内部综合执法和跨部门综合执法,设置8支综合执法队伍。苏木乡镇(街道)实行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三是不同层级执法机构职责明确。市级主要承担法律法规明确由市级承担的执法职责,负责政策标准、监督指导、查处重大案件和跨区域执法的组织协调工作,强化对旗县区行政执法工作的监督指导和统筹协调,防范系统性、区域性风险。旗县区级作为行政执法的主体层级,改变重审批轻监管的行政管理方式,把更多行政资源从事前审批转到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上来,强化行政执法职能。苏木乡镇(街道)依据自治区政府赋予的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实际承接能力承接具体执法事项,并承担日常巡查、接受投诉举报、协助调查取证等工作,实现基层一支队伍管执法。

  四是执法机构名称统一。12个旗县区统一设置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农牧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劳动保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文化旅游综合行政执法局、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卫生健康综合行政执法局8支综合执法队伍。全市苏木乡镇和涉农街道统一设置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五是执法机构管理体制统一。市县两级在市场监管、城市管理、自然资源等领域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未实行“局队合一”管理体制的领域,执法机构主要负责人纳入主管部门局党组。苏木乡镇和街道层面,市场监管所等继续实行派驻体制的,执法工作纳入苏木乡镇和街道统一指挥、统筹管理。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