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以权责清单为基础构建全方位职能运行体系

访问次数: 8522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0-05-20

[字体: ]

    为充分发挥权责清单在推动政府部门全面正确履职尽责方面的基础性制度效用,山东省潍坊市昌乐县扎实做好权责清单编制工作,全县36家部门共编制权责事项4950项,形成了系统完备、科学规范、运行高效的政府职能体系。
  一、突出“三个明确”,保障清单梳理有序推进

  一是明确编制范围,部署安排到位。按照省市部署要求,印发《关于编制公布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的工作方案》,将36家部门(单位)列入编制范围,组织召开县直部门规范权责清单工作部署会议,对权责清单编制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并对权责清单事项认领业务进行现场培训和答疑。同时抽调业务精干人员,成立两个审核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实行集中办公,积极做好相关工作。

  二是明确时间节点,协调配合到位。制定印发《规范权责清单工作配档表》,进一步细化工作事项,明确任务及完成时限,倒排工期,挂图作战。建立昌乐县规范权责清单工作微信交流群,对事项认领、系统操作界面等工作及时沟通交流,确保清单编制工作有序推进。

  三是明确梳理口径,审核把关到位。坚持“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原则,采取“先书面编制、再导入系统”统一管理方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权责清单工作。县委编办对照法律法规以及上级取消、下放权力事项的规范性文件,重点对部门单位职责、行使层级和权责事项等进行审核,明确梳理口径和审核要求,保障部门职责和责任事项依法依规、清晰准确,确保各部门把该负的责任负起来,把该管的事情管好。

  二、抓好“三个结合”,推动部门履职尽责

  一是与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相结合,建立审批监管协调机制。县委编办召开专题会议8次,集中力量解决县审批服务局与职能部门争议事项的认领问题。县审批服务局结合划转事项清单,认领行政许可132项、行政征收4项,其他权力10项,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同时按照“谁审批谁负责、谁主管谁监管”的原则,由审批服务局和其他相关职能部门分别认领直接实施责任和监管责任,厘清的权责关系,实现审管互动和行政审批信息、监管、执法信息双向反馈,着力构建各司其职、各负其责、联动配合的审批监管协调机制。

  二是与“三定”规定相结合,明晰部门职责权限。严格按照机构改革的部署要求和部门“三定”规定,认领权责事项。通过权责清单明确职责分工,细分相关部门之间的权限,减少部门之间抢着管或者都不管的模糊地带。通过明晰划分具体的权责,变“针对部门讲责任”为“针对具体行政权力讲责任”。在重点领域和重点任务上,清晰界定部门间权责分工,例如,在成品油监管方面,具体明确了发改、工信、公安、交通、应急、市场监管等部门的具体权责事项,强化了监管责任,避免推诿扯皮,推动部门履职尽责。

  三是与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相结合,建立行政执法协调配合机制。科学划分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局职责权限,明确责任边界。由综合执法局严格按照纳入综合行政执法的范围,认领市容环境卫生、市政管理、城市规划、城市绿化、房地产等领域的行政处罚和相关行政强制事项968项。强化职能部门事中事后监管责任,认领行政检查事项451项,对移交事项逐一明确监管责任,形成事前预防、事中检查、事后查处有机结合的长效监管机制,确保职责划转后职能部门与综合执法局有效衔接,实现行政许可、日常监管、行政处罚信息实时流转、实时抄告、实时监控、实时留痕。

  三、坚持“四个强化”,搭建全方位职能运行体系

  一是强化点面结合,实现“三级四同”。为确保清单编制科学、高效完成,县委编办采取试点先行、统筹推进的方式,总结首批10家试点单位审核经验,制定审核标准,全面梳理和细化部门主要职责、明确实施主体、实施权限、依据和责任等,全县部门(单位)共梳理权力事项4641项,公共服务事项309项,实现权责事项名称、类型、设定依据、编码“三级四同”,确保清单认领不打折扣。

  二是强化公开透明,实行动态管理。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对已成熟的权责清单分批发文公布,同步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机构编制网站面向社会公开4941项,接受社会监督。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充分发挥山东省行政权力事项动态系统中的清单公示、动态调整、统计分析、监督运行等功能,及时掌握变更数据33条,变更事项45项,取消重新认领1106项,做到权责清单信息公开化、流程标准化、运行数字化、办理网络化和监督实时化。

  三是强化统筹推进,实现配套联动。充分发挥权责清单核心和基点作用,统筹推进“一次办好”事项、监管事项、政务服务中介服务事项等清单规范,行政处罚和行政强制事项上网运行,山东政务服务平台建设应用等工作,构建统一的清单管理制度体系和事项网上运行体系。

  四是强化成果运用,确保务实管用。根据权责清单执行情况,客观分析编制使用效果,为调整机构编制事项提供参考,增强编制配备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督促各部门将权责清单使用贯穿到管理运行的各个环节和方面,按清单明确的实施层级和权限行使权力,承担相应的直接实施责任和监督责任,避免权力越位、错位、缺位,并跟踪监督履职情况,逐步将权责清单打造成部门履职清单。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