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肥市委编办严把“四关”推进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访问次数: 2495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1-05-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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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中共合肥市委编办围绕市委市政府重大经济社会发展战略、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等,积极搭建在肥协同创新平台,按照《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企业等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事业单位设立登记办法》精神,通过严把“四关”等有力措施,扎实推进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管理工作。

第一、严把主体资格准入关。明确登记范围,对照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的准入条件进行规范,核实、了解其公益属性、非营利性、国有资产出资形式及占比等情况。规范举办单位条件,明确举办单位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对举办单位为一个的,按举办单位的层级确定登记管辖;举办单位为多个的,按层级高的举办单位确定登记管辖权。

第二、严把申请材料初审关。严格登记标准,按照规定对《事业单位法人设立(备案)登记申请书》、《事业单位法定代表人登记申请表》等9种材料进行审核,确保材料完整、齐全、填写规范。对政策把握不清的单位,认真讲解说明,实行“一次性告知”。除一般设立登记需提交的材料外,还要求提交举办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拟登记事业单位承诺事项证明、利用国有资产的证明等文件材料。

第三、严把现场核查审核关。材料初审后,按照规定程序,向申请单位下达现场核查通知书,并组织实地核查。核查内容主要包括是否有稳定的办公场所、开办资金是否到位、拟任法定代表人的情况等10项内容。对不符合法定条件的单位,下发限期整改通知书,根据整改情况分别作出准予登记或不予登记的决定。

第四、严把事中事后监管关。加强日常督导,法人设立登记后,通过年度报告公示、信息公开等措施,按章程对登记单位日常业务、资产与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等进行监管,督促其准确履职。将登记设立事业单位纳入事业单位法人公示信息“双随机、一公开”抽查监管范围,重点抽查其执行登记管理规定、履行公益服务职责、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等方面内容。强化信用约束,充分利用“信用合肥”等共享平台,对此类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及时公示、统一归集、同步推送、协同应用。对纳入政务失信治理对象清单的单位,及时核查比对,按程序推送至全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责令限期整改,形成工作合力,实现联合惩戒。(合肥市委编办  张 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