凝心聚力 开拓创新 南京市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111”模式 取得阶段性成效

访问次数: 2026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2-04-21

[字体: ]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也是强化法治政府建设、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近年来,南京市浦口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关于综合行政执法改革的部署,针对多头执法、多层执法、执法扰民和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等问题,开展全域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积极探索实践浦口综合行政执法“111”模式(即一条主线抓党建、一支队伍管执法、一套体系保运行),并取得阶段性成效。

一、坚持党建引领,贯穿一条主线

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是一次根本、深刻而广泛的变革,必须把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贯穿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始终,确保改革沿着正确方向前进。一是统一思想认识,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领导小组,区委书记、区长为组长,负责领导协调、组织实施、检查督促全域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组建区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工作专班,区委、区政府分管区领导牵头改革的组织实施工作;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召开动员部署会,强化部门、街道党政一把手亲自抓改革、带头指挥意识,提高对改革重要性认识程度。二是围绕党建统领,创设组织架构。加强党的集中统一领导,完善党组织设置,区综合行政执法第一大队成立党总支,第二大队成立党支部,归区城管局(综合行政执法局)党委管理,第三至第七大队党组织由大队所在局党委管理,充分发挥党的政治功能、组织功能。同时,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综合行政执法各大队、派驻中队分别设置政委、教导员、指导员,强化思想政治工作。三是强调系统集成,形成改革合力。将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与优化机构设置、事业单位改革、园区去行政化改革以及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等工作有机结合,提高改革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

二、坚持规范精干,做强一支队伍

紧扣队伍建设这一根本,持续推动执法队伍整合,执法资源下沉,执法实战化培训,打造一支高素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一是重组执法队伍,规范执法行为。重新组建区城管局(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加强机构编制力量保障,优化设置内设机构。整合全区行政执法资源和力量,在区综合行政执法局下设区综合行政执法第一、第二大队,同时在市场、文化、交通、应急、农业5大领域的专业行政执法机构加挂第三至第七大队牌子,实现统一指挥调度。二是加强力量配备,提高执法能力。按照“编随事走、人随编走”的原则,划转行政编制6名、事业编制22名、人员22名至区综合行政执法局。出台《街道职能机构工作人员统筹管理指导意见》,打破人员身份和编制限制,赋予街道人员统筹管理权限,派驻机构人员纳入街道统一管理。加强街道人员配备,改革以来,批复街道综合行政执法局事业编制人员招聘计划31名、核增编外员额15名、下沉事业编人员20名、执法辅助人员2名。三是标准化管理,提高执法水平。建立健全综合行政执法队伍全员性、常态化培训体系,加大执法人员法律规范和业务知识培训力度,截止目前,累计开展集中培训3期、约400人次,各类专项培训10次、约170人次。严格执行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资格管理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三项制度,强化江苏省行政执法管理和监督综合平台的运用,规范执法程序、加强执法监督,实现对执法情况的实时检测和跟踪评估。

三、坚持运行高效,建立一套体系

聚焦运行高效的工作体系,以厘清职责边界为基础,强化大数据应用,发挥区街两级指挥中心功能,纵深推进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工作。一是厘清职责边界,建立清晰的权责清单。编制区综合行政执法局、部门、街道权力清单;出台《浦口区区级职能部门向街道移交行政管理事务和公共服务事项准入暂行办法》,建立主次分明、权责清晰的职责清单和程序严格的职责准入机制,理顺部门与街道职责边界。二是突出高效运行,打造有效的协同机制。统一指挥调度。整合民意诉求来源,将上报类、热线类、信箱类、感知类、AI识别类等各类案源信息汇入大数据库,构建“上下贯通、左右衔接、统一派单、跟踪监督、考核问效”的一体化指挥体系,实现综合行政执法“一网调度、一网办理、一网考核”。一体化执法办案。建立区街一体化执法办案系统,包含执法检查、受立案、调查取证等执法办案全过程所有环节,通过统一行政执法流程、统一法律文书规范、统一执法监督标准,全流程记录每一个检查事项、每一次处理结果,提高行政执法案件办理效率和质量。执法协作管理。成立以分管区领导为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的综合行政执法协作领导小组,定期听取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推进情况,研究解决协作配合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出台《浦口区综合行政执法协作管理规定》,明确区综合行政执法局、行业监管部门、街道在综合行政执法、监督管理等方面的操作程序,形成协同合力。三是配套保障有力,健全长效的监管机制。完善机构设置。行业主管部门设置监督检查科,打通行政主管部门与综合行政执法局工作衔接和监管渠道。设立举报平台。“浦口城管”微信公众号设立“市民爆料”功能,方便市民群众反馈与综合行政执法相关的信息。设立24小时举报电话,对市民的诉求做到第一时间受理、流转、处置及回复。突出考核激励。出台《浦口区深化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目标考核实施办法》,以案件办结率为基础,以群众满意度为标准的积分量化考核细则,将工作实绩、廉洁自律、专业水平等内容纳入考核范畴,将考核结果作为奖惩评优、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完善保障机制。建立健全人员培训、依据权责清单追责、重大风险监测防控、鼓励举报、市场主体信用承诺、绩效评估等机制。

四、突破瓶颈制约,取得改革实效

一是案件量明显增长,区综合行政执法取得新进展。2月18日动员部署会以来,截止3月31日,区综合行政执法一、二大队共办结案件348件,在办案件19件,罚款204.65万元,其中城管类案件322件、罚款165.445万元,水务类在办案件4件、罚款5万元;城建类案件26件,罚款34.2万元,协助在办案件2起;房产类在办案件6件、民政类在办案件7件。与改革前同期相比,案件量、处罚量均有大幅提升,尤其是在水务、房产领域取得零突破。二是街道开出首张罚单,综合行政执法实现新突破。各街道正式启用综合行政执法专用章和统一的执法文书,依据赋权街道清单规范行政处罚权,陆续开出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以来行政处罚罚单,主要涉及占道经营、张贴小广告等城市管理领域合计30件,标志着街道综合行政执法体制改革取得新突破。

 

信息来源:江苏省委编办网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