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构建“三项机制” 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访问次数: 681        作者: ahjgbzw                发布时间:2024-07-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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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山东省烟台市蓬莱区以推动高质量发展为主题,立足地方实际,倾听企业诉求,建立涉企服务监管“三项机制”,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一是建立部门联动机制,助力企业健康发展。从发改局、市场监管局、行政审批局、城市运行中心等部门抽调力量,成立优化营商环境涉企服务专班,统筹推动存量企业走访、新注册企业服务等工作。针对“推诿扯皮”“有求不应”等情况,构建县乡协作联动工作机制,依据有关法律法规、“三定”规定等,梳理涉企服务事项,涉及部门逐项确定工作流程、细化任务分工、压实工作责任,编制事项“说明书”报区委编办备案后公布。

  二是建立诉求反馈机制,积极回应企业问题。开通服务企业专线,设置话务专席负责企业电话回访和满意度调查,涉法涉诉问题由司法局指派律师跟进指导。企业可通过“乡呼县应”平台直接呼叫镇街或区直部门,区级平台管理部门受理审核呼叫事项,符合条件的分类派发给有关单位。有关单位接到平台派发事项后迅速响应,能解决的,立即解决;涉及部门较多的,由平台确定牵头部门组织研究解决方案,力求企业合理诉求100%解决。

  三是建立联合监管机制,避免“多头查”“重复查”。依托“互联网+监管”平台,组织有关职能部门分层级从系统中认领监管事项,同时根据地方性法规、地方政府规章、部门“三定”规定等,增补梳理本部门监管事项,确保监管事项“应领尽领”“应编尽编”。充分运用“涉企联合检查平台”比对匹配各部门开展检查的监管事项,合并对象相同的检查计划,统筹优化检查时间,减少随意检查、多头检查、重复检查,努力为企业营造“无事不扰、无处不在”营商环境。(拟稿人:郑仲翔)


    信息来源:中国机构编制网